
夫妻生活不埋怨不揭短
一、誰賺錢誰就當家。
只是分工不同罷了,做家務的也在作出貢獻,它也許看不到直接的經濟效益,但它間接為家庭創造了經濟效益,所以夫妻一定要主動去想這個問題,在日常的一些說話和行動細節上注意把握分寸,以免傷了彼此。
二、夫妻分工過于模式化。
這個問題怎么說呢?就是說人云亦云,沒有根據自已婚姻的特點進行夫妻自然的分工,而是拘泥于大眾化的或傳統化的模式進行刻板的生搬硬套。一個很顯然的例子就是,夫妻到底應該是誰主內誰主外?夫妻本是平等的個體,不存在固有的或者絕對正確的標準分工模式,但基于傳統的模式,大多數選擇了男主外女主內,這當然有它的道理,但每個家庭的情況并不完全一樣,誰又能說它就一定是最好的?特別是在現代婚姻家庭中,夫妻雙方都更加的獨立,也都有自已的工作和事業,兩人在外面在家里的時間也許完全是相同的,甚至男方的工作外時間更寬裕,此時硬要遵循所謂男主外女主內,就必然不符合實際,也必然會發生夫妻間的沖突,妻子太累,丈夫又太清閑,此時就應該靈活處理,幫著做家務和照顧孩子等等。當然現在似乎又有走向另一極端的趨勢,那就是家務全是男人做,這也得看情況,不能說別人家的老公都家務,你家就得學著這樣,不然似乎顯不出女人地位似的,明明丈夫下班累個半死,而女人很早就下班了卻寧愿等著丈夫做家務,這顯然不利于夫妻關系的長遠良性發展,所以婚姻中夫妻如何分工一定得結合自已的具體情節況進行,要有自已的個性特色,有個性的才是有活力的。
三、按自已的生活習慣要求對方。
夫妻畢竟是不同的兩個個體,畢竟是出自不同的兩個家庭,在生活習慣方面必然有著不同,也許在婚前看不出來,因為潛意識中戀愛階段男女雙方在各方面包括生活習慣會趨于相似,結婚后則不同,夫妻雙方必然會出現生活習慣的沖突,甚至有一些陋習暴露出來,比如亂扔臟衣服臟襪子,比如牙膏擠得歪歪扭扭,比如煙灰到處飛,比如翹二郎腿伸著個臭腳擱在桌子上看電視電書之類的,對于這些生活陋習,夫妻雙方都應該容忍和遷就,可以委婉里指出來,但不要一味責怪,特別是不要上綱上線說成是人格或品位問題而否認他這個人,無論是丈夫還是妻子,都應該允許對方有他的不同,不一定非要對方按自已的模式來做,做到提醒,點到為止,不要因為這些無關痛癢的小事傷了夫妻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