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有力量”的少年
日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貧窮一直是故鄉留給賴昌星的童年記憶。但無論是兒時玩伴還是小弟賴昌圖都強調,在那個普遍貧窮的時代,他們家并不算特別困難。在賴文建和賴昌翁的描述中,童年生活因貧窮而更顯簡單,有著一種不復追尋的田園牧歌般的詩意。
賴文建那時住在賴昌星家隔壁,他們這一幢樓里差不多大的孩子,上學時相約同行,下課了一起回家。童年最大的歡樂,都在簡單的游戲中度過。
他們最愛的是游泳,不上課的下午,要在臟兮兮的水壩里泡四五個鐘頭,即便是上課,午休的時間也被利用起來,吃完飯碗筷一丟,在水壩里泡兩個小時,離上課只剩一刻鐘時再一路小跑到學校。還有一種沖關游戲,小孩們分成兩撥,防守的一撥站成五條線,攔住進攻者的沖擊,進攻者一口氣沖過五條防線就算贏,反過來,則算防守方贏。
最令人回味的時光是在夏日的夜里,家家戶戶在家門口搭個簡易床,用竹子和紙板做成扇子,就在外面納涼睡覺。那時連蚊香都沒有,只能利用燒麥稈產生的煙霧來驅蚊,這幫孩子就是在這樣的裊裊煙霧中捉迷藏,因為房子很多,家里又沒有燈泡,只有煤油燈和蠟燭,一個人藏起來經常一晚上都找不著。
農村的孩子普遍讀書很晚,賴昌星直到9歲才上學。家庭的貧困、“文革”對教育的破壞,使得與他同屆入學的同學逐漸流失,一年級時還有五六個班,到進入五年級畢業班時,只有一個班碩果僅存。賴昌星的“學歷”并非他自己記憶中的三年級,而是五年級。
1973年五六月份,賴昌星班上的班主任兼語文老師要去香港,這個畢業班的語文課由其他幾個老師分著上,賴世雄就是代課老師之一。由于給賴昌星上課不多,他對于這個學生并無太多印象。曾教過賴昌星的數學老師賴錦星對這個昔日學生的唯一印象,也只剩下“長得很漂亮,很多老師看見他都忍不住要去摸一下他的頭”。
賴昌星比賴昌翁早一年上學,但賴昌翁讀到三年級時,兩人竟然變成了同班同學。由此,賴昌翁猜測,賴昌星應該是留過一級。那個時候一套小學教材分十冊,他倆都讀到了第十冊。
“賴昌星在學校喜歡打籃球和乒乓球,他個子不高,但是速度快,力氣大。功課一般,數學馬馬虎虎,要他寫點東西,搞不來。上課不怎么專心,要交作業了,臨時借我的抄一下。”賴昌翁強調說,“但是他的頭腦好。”賴昌星自己顯然也這么認為。日后,他把自己的才智用到了做生意當中,比如,他能輕松記住300多個電話號碼。
干農活當然是每個農村孩子的必修課。賴昌翁回憶,有一段時間,他們凌晨兩三點就要起床,背著糞箕,拿著糞耙,漫山遍野地拾豬糞和狗糞給大隊的地里做肥料。上學前還需要拔青草喂自家的兔子,挖了松菇為家里換幾個零用錢。
賴文建說,到了冬天,他們天不亮就要走到1公里外的山上,去大隊的地里挖地瓜。生產隊白天挖地瓜時把大的挖走了,會剩下一些小地瓜,他們這些小孩結伴去挖出來,好一點的自己吃,差一點的喂豬、喂兔子。冬天的早上很冷,他們穿著拖鞋上去,單薄的衣服滿是補丁,山上風大,一群孩子凍得不得了。賴文建說:“別看這玩意不值錢,但是埋在地下,用鋤頭耙,耙很久才能耙到一塊。”
也正是在這個時候,賴昌星開始在同齡人中顯露他出眾的號召力。眾多挖地瓜的孩子中,他經常是那個組織者。“他矮胖矮胖的,有力氣,每次都能挖很多,而且人緣好,講義氣,看見跟他一起去的孩子撿得少,會主動把自己挖到的地瓜分給別人。”
有理由相信,這個十二三歲的孩子表現出來的對人的體諒,來自父親樸實的言傳身教。
家族的基因
賴昌星父親賴永等的好名聲不僅限于燒厝,至今,在附近的賴氏五村提起他,鄉親們依然深懷敬意。賴昌翁說,上世紀50年代村里搞生產隊分組的時候,村里一些最窮的人家沒人愿意要,賴昌星的父親把他們統統撿過來,合成一個生產隊。
在擔任生產隊大隊長兼書記期間,賴永等領著村民開荒、種樹、種水果。那時村里家家戶戶都種麥子,但吃不完的麥子很難賣出去,他想辦法弄了個用手搖的做面條的機器,全村僅此一臺。村民把脫了殼的麥子送來他家,他就幫著加工成面條,很方便。副業的成功,讓燒厝村的經濟情況在附近幾個村子里還算不錯。由于農村建設搞得有聲有色,政府還專門為村里蓋了個禮堂,這在當時可算取得了很大成就的標志。燒厝村也因此成為一個典型,全省各地都有人來參觀。
在賴昌圖的回憶里,父親是個“沒脾氣的人”,從來沒發過火。因此,他經常充當著“擺平”村里矛盾的角色。怎樣“擺平”?“兩個人吵架,討好一個,再討好另一個咯。‘看在我的面子上,算了算了。’”
不知與賴永等早年在村里大興副業有無關系,據賴昌翁回憶,早在“文革”期間,燒厝就有了算盤廠、印刷廠等好幾個工廠。作為賴家最早見過世面的孩子,賴水強還入股了算盤廠,很早就全國各地到處跑銷售。這期間積累下的銷售渠道資源,也為日后賴昌星所開麻紡廠的發展打下了基礎。
兒時玩伴賴永獨回憶,早在讀小學時,賴昌星就跟他一起賣過油條、包子、冰棒,還從果農手里買進水果,再在公路邊賣給路人。關于賴昌星的經濟頭腦,賴昌圖只是淡淡地表述為“從小就想賺錢”。對于經商傳統深厚的閩南人而言,獲取財富可能是一種骨子里的本能。
按賴昌星本人對加拿大華裔作家盛雪的回憶,1973年小學畢業后,他先是在家種了一陣地,然后跟著哥哥一起到部隊挖了一年多水井,之后又去了泉州挖防空洞。
賴文建跟他一起去的泉州,他回憶說,自己那時跟賴昌星住一個工棚里面,每天早上4點起床,晚上八九點收工,一天要工作10多個小時。賴昌星推獨輪車,400公斤的土筐,推到兩三公里外的地方倒掉,一天不知要重復多少遍。“晚上回來吃了就睡,累得不得了。”即便這么累,他倆還是咬牙堅持著,原因很簡單,“在生產隊,一天只能掙兩三毛錢,在這邊給包工頭干,一天掙三四塊。”那時候的賴昌星,身體素質好,干活出色,加之能說會道,與周圍人關系很好。
工程做完后,賴昌星回到了燒厝。在村里的農機廠謀得了一個跑業務的工作,但不久碰上針對非公有經濟的“運動”,廠子停產了。那是在1976年,當時還隸屬晉江的石獅鎮出現了螺絲大王、水產大王等八位年收入過萬的商販,是謂著名的“八大王”。該年,新聞紀錄片《鐵證如山》在全國各地播放,其中有一段解說詞稱:石獅的資本主義小攤點有993個,日成交額達60余萬元。
這場聲勢浩大的運動,對賴昌星的影響其實很有限。運動過去后,他很快就與五個村民集資辦了一個小的汽車配件廠,每個人出幾百塊,幾個人既當老板又當工人。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投資。工廠就開在其中一個集資者家里,廠里一共4個爐,每個爐灶4個人,一個拉風箱的、兩個掄大錘的,還有一個師傅掄小錘。
賴文建那時和賴昌星在一個爐灶掄大錘,10來斤的大錘,每天8個小時不停地掄下來,雖然也很累,但畢竟比在泉州打工時要好很多。只是他們的貨發出去,錢卻收不回來,讓他們很是郁悶。這樣光拿工資,做下來一個月也才五六十塊。
這段時間里,賴昌翁成天跟賴昌星膩在一起,“每天晚上,不是我上去他家,就是他下來我家”,兩人抽著兩毛八一包的“水仙”煙瞎聊。“他掄大錘是把好手,有一次他跟我比,兩人用大錘打鉆頭,看誰更準,最后我都沒他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