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迷暈兒子供友性侵
香港發生一宗匪夷所思的人倫悲劇。32歲單親媽媽三次將5歲兒子帶到男網友家中,迷魂后供男網友性交。案件昨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裁決,母親被裁定入獄11年。據悉該男性網友有戀童癖。
香港發生一宗匪夷所思的人倫悲劇。32歲單親媽媽三次將5歲兒子帶到男網友家中,迷魂后供男網友性交。案件昨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裁決,母親被裁定入獄11年。法官指出,被告為金錢而讓兒子為男網友性交,行為匪夷所思,是香港社會大眾不能接受。
涉“賣子求財”的母親姓朱,體形略胖,無業,她被控一項導致他人與16歲以下男童性交罪名?刈镏杆2011年9月3日帶同5歲兒子到深井海韻花園5座一單位,讓居于該處的男被告唐立漢(36歲)非法性交。唐立漢涉嫌施用藥物以便非法性交罪,控罪指他同日在寓所使用不明藥物,致使男童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以便性交。此罪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囚14年。
男女被告各有家室,經互聯網相識。據悉,受害男童一向由親戚照顧,并非與母親同住。女被告稱約在7年前在網站認識唐立漢,唐要求被告帶其5歲兒子到他位于深井的住所。唐準備了迷藥讓她喂給兒子,以便他睡覺及不感痛楚。她曾有一次搗碎藥物再加水給兒子喝掉,之后再有交易時她沒再喂兒子服藥,而是暗中丟棄藥物。該些藥物成分不明,有待化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