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翻沉客船事件后 如何走出心理陰影
6月1日21時30分許,重慶東方輪船公司所屬旅游客船“東方之星”輪在長江湖北監利段翻沉。長江航務管理局2日21時許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事件發生后,已在水上救出12人,打撈遺體5具;在沉船內救出2人,從船內打撈遺體2具。目前已組織112艘各類船舶參與救援。那么如果不幸沒能救下親人的家屬們,如何減少負罪感?
在嚴重的災難之后,人們比較容易出現內疚或負罪感。人們會恨自己沒有能力救出家人,希望死的那個人是自己而不是親人;因為比別人幸運而感覺罪惡;感到自己做錯了什么,或者沒有做應該做的事情來避免親人的死亡。親人死亡對幸存者而言是一種嚴重的喪失,因此有上述提到的負罪感是一種正常的反應。通常這些反應都會在一個月之內緩解,若一個月后,這種負罪感仍強烈存在,則需要尋找心理專業工作人員的幫助。
親人喪失后,該如何承受突如其來的喪親之痛?
喪失親人之后,通常都會經歷如下四個心理反應過程:
(1)休克期:可能會出現情感麻木,否認喪失親人的事實;
(2)埋怨:有些人會自責,后悔自己沒有救出親人,有些人會憤怒,對災難造成的親人喪失感到非常生氣;
(3)抑郁期:有些人會出現情緒低落,不愿意見人,特別是喪失了孩子的家長特別不愿意看到與自己孩子同齡的兒童;有些人什么都不想干,對什么都沒有興趣,夜間噩夢,失眠等;
(4)恢復期:不再做噩夢, 開始適應新生活。
在居喪過程中,可有以下一些心理自助方法:
(1)對于喪親者而言,出現以上的心理反應是正常的。若如上反應持續時間超過半年或者過于強烈,則應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
(2)應當嘗試表達哀傷、自責、憤怒等情緒。哭泣、向他人傾訴、寫日記等方式都有利于情感的表達。
(3)可以尋求家人和朋友的幫助和支持,向他們表達自己的需要,讓大家一同分擔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