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喀山世錦賽冠軍寧澤濤與國家隊之間恩怨糾纏不斷。去年8月里約奧運會之后,關于寧澤濤已離開國家隊的說法傳聞已久,但除了寧澤濤在去年11月播出的央視紀錄片中自曝“自有留爺處”暗示離開了國家隊,國家游泳中心卻始終保持緘默。
對于曝光的寧澤濤被開除國家的證據,網友們紛紛持有不同的看法。
揭秘寧澤濤事件真相
1.下行文不應該用函。2.海軍隊要寫全稱。3.文種就不對,應該是處理決定。4.落款那里只有時間,沒有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的名字。5.蓋章沒有騎年壓月,落款和時間兩頭露的應該一樣多。他這個就是隨隨便便蓋了個章。官網沒有文件
網友稱函是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洽商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或想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時使用的公文。搞懂再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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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的話一般都是套章,必須落款。領導簽字的是日期大寫,不簽字是小寫。因為有的文件要入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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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確實有問題,但是還是要糾正你兩點,第一。函類文件不一定要有字號,也不一定要有領導屬名,甚至泛發性公文連接收單位也可以不要。第二,抄送內容不要顯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