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6點15分,記者前往距柏林愛樂三期約500米的“NOTHERE不在”酒吧,宋冬野此前在他的微博上做過宣傳,附近多名商戶也證實這是宋冬野經營的酒吧。
宋冬野通過微博招聘“NOTHERE不在”酒吧工作人員吧臺一名工作人員稱,宋平時較少出現在酒吧,好久沒來了,“最近在外地。”
晚7時,有公安民警持相關文件進入該酒吧,此后關上酒吧大門。
大約20分鐘后,一名身穿綠色棉服,戴口罩的長發女子和前述吧臺工作人員被警方帶離酒吧,乘一輛面包警車駛離現場。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