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今年最讓網友關注的事件,于歡案肯定是其中之一。就在今天,于歡案二審結果宣判了,很多網友都在關注于歡案二審有結果了嗎。上午9點,于歡案二審宣判結果于歡防衛過當判刑五年。一起跟壞男人來了解一下吧。
今天上午9:00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該院第22審判庭公開宣判上訴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認定于歡行為屬于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于歡案二審宣判結果
于歡案二審宣判結果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9日下午發布公告,上訴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將于23日公開宣判。公告稱,該院定于2017年6月23日9時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第22審判庭公開宣判上訴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
此前,被告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17日作出一審判決。宣判后,被告人于歡、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杜洪章、許喜靈、李新新等人不服,提出上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該案,并于5月27日二審公開開庭審理這一案件。經庭前會議征得各方意見,這次庭審只審理案件的刑事部分,附帶民事部分以不開庭的方式進行審理。
于歡案二審宣判結果
2017年5月27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庭審結束后,法庭未當庭宣判,決定6月23日宣判。
2016年4月,山東源大工貿負責人蘇銀霞及其子于歡,被11名催債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歡刺傷4人,其中1人死亡。于歡一審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于歡、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杜洪章、許喜靈、李新新等人不服,提出上訴。
今年3月,隨著“殺死辱母者”新聞報道的迅速傳播,于歡故意傷害案引發爭議。于歡刺死辱母討債者是正義護母還是涉嫌犯罪?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案件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于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一結果不但承載著如潮的爭議,更集聚著質疑、焦慮甚至憤怒,有人因此懷疑該案“司法不公”“暗箱操作”。
帶著期待、猜測和疑慮,庭審當日,當事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院特邀監督員、專家學者、律師代表、媒體記者、社會各界群眾100余人到場進行旁聽。
山東高院官方微博“山東高法”,從早上8點半到晚上11點,全程直播庭審進程,文字、圖片、視頻,形式多樣內容全面,讓全國網民如“身臨其境”觀看庭審。
由于山東高院對這次庭審全程微博直播,使網民能及時跟進庭審進程。
上午8點30分,審判長吳靖宣布開庭,上訴人于歡被兩名法警押進法庭。
審判長宣讀了聊城中院此前作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