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上訴人于歡陳述了上訴理由。辯護人、檢察員、被害人杜志浩近親屬委托的訴訟代理人、被害人郭彥剛及其訴訟代理人、被害人嚴建軍的訴訟代理人輪流對上訴人于歡發問和訊問。
從上午8點半到下午4點半,法庭用了7個多小時進行法庭調查。除對上訴人于歡發問、訊問外,為逼近真相,蘇銀霞、杜建崗兩名證人出庭作證。辯護人、檢察員對被害人郭彥剛進行了發問。接下來,辯護人、檢察員展示了新證據,其他訴訟各方分別對展示的新證據進行了質證。
于歡案二審宣判結果
證人蘇銀霞和杜建崗出庭作證,讓“對質”得以實現。
蘇銀霞介紹,她與丈夫于西明共向吳學占及趙榮榮借款兩次共計135萬元,雖然合同中約定月息是2%,但口頭又約定實際利息是10%。案發前她共計歸還了131.5萬元。
2016年3月5日,吳學占討要債款;2016年4月1日,趙榮榮打電話說要她的房子,當晚便強行入住,4月3日還帶來搬家公司搬走家具。
蘇銀霞回憶道,13日當天他們達成調解協議,蘇銀霞過戶房子,再給30萬元。
于歡案二審宣判結果
蘇銀霞說,4月14日下午,趙榮榮帶人到蘇銀霞廠子討要債務。晚上8點多,蘇銀霞與兒子于歡等人來到辦公樓一樓接待室,小胡子(杜志浩)脫下褲子,對她做出侮辱性舉動。
蘇銀霞說:“杜志浩對于歡進行辱罵,扇耳光,揪頭發,摳眼睛,還脫下于歡的兩只鞋讓我聞,并往我身上彈煙灰,像喚小狗一樣叫我兒子。”
蘇銀霞說,于歡當時臉氣白了,但動不了,周圍都站著吳學占的人。后來,他們還把我們的手機沒收了。我們想跟處警的民警出去,也被他們攔住了。于歡不想坐在沙發上,討債人員不讓,按著于歡向東南方向走過來,沒看到他們動手打于歡,也沒有聽到他們說什么話。
這時,蘇銀霞看到有一個人很快向兒子走去,走到于歡身邊猛地一扭身,就看到于歡拿著刀匆匆給了他一下。這個人就是受害人郭彥剛。
于歡案二審宣判結果
在檢察員向證人杜建崗的發問中,杜建崗證實,案發當晚,杜志浩對蘇銀霞母子進行了言語及肢體侮辱。
下午庭審中,辯護人提交了3份新證據,檢察員提交了23份新證據,各方訴訟參與人分別對這些證據進行了質證。
檢察員出示的23份證據,證實了案件的整個過程:高息借款、前期違法討債、案發當天違法討債、民警處警、持刀捅刺、到醫院救治等環節。證據顯示,案發前確已有違法討債行為,同時案發當晚也有違法討債、不法侵害行為的發生,這進一步印證了蘇銀霞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