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
未按圖紙建設確屬違建
昨日傍晚6時許,石碣執法分局就此事通報稱,經初步調查,劉屋沙王路2號建筑物具備合法土地證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由于實際建設規模與所報建圖紙不符,因此屬于違法建筑。
據通報,該建筑地塊是由三塊私人用地合建而成,分別為何志根(男,香港戶籍)、何嘉橋和胡月英所有,各占地100平方米,均擁有《集體土地所有證》,據劉屋村委會介紹,何志根和胡月英是夫妻關系,何嘉橋是何志根親戚。石碣鎮規劃部門提供資料顯示,該建筑物屬于私人住宅,報建申請人為何志根,報建設計為四層共430平方米私人住宅,設計單位為東莞市鴻科建筑設計室。然而,執法人員到現場調查取證時發現,該建筑物已建五層,且建設規模與規劃部門所提供的建設圖紙不符。
石碣鎮城管部門表示,將根據法定程序,對此違法建筑物進行進一步查處
東莞懸空別墅由十余根柱子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