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份期間,杜某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在公司每日的收銀款結單、營業款解交單上減少現金收入、增加儲蓄卡收入的方式侵占公司營業款人民幣242.1514萬元。
法庭上,杜某對公訴機關所指控的職務侵占罪供認不諱,但對于自己侵占的財務具體數額表示沒有這么多。
杜某稱,她在陳某身上花費了114.5萬元,另外還有70萬元拿出,和丈夫買房時交了首付。她向丈夫解釋這筆錢款時稱,買彩票中的。
相貌平平的杜某為了留住英俊瀟灑的陳某的心,出手十分闊綽,不僅租房給陳某居住,還經常贈送價值數萬元的黃金首飾,出資讓陳某外出旅游,買進價值13萬元的馬自達轎車讓陳某代步,甚至出資讓陳某開店。
“我于是試著修改收銀款結單、營業款解交單,一方面減少現金收入,另一方面增加儲蓄卡收入。”杜某稱,她一開始抱著試試看心態,拿了一千元,發現根本無人知曉。爾后,杜某的膽子越來越大。“碰到節假日生意好時,我五千、一萬元地拿。”杜某說。杜某之所以拼命伸手,是因為她找了一個情人。
案發后,杜某與其家屬、陳某退還永嘉縣華聯超市有限公司現金、房子、車子、黃金、手機等財物合計約人民幣110萬余元。其中,她年邁的母親把辛苦攢下的10萬元也拿出了。
這與杜某實際侵吞的錢,仍存在較大差距。
杜某的侵占的錢,除了買黃金等揮霍外,其余的到底花在哪里了?這個問題深深地困擾住了朱老板。
朱老板說,他轉輾了解到,交往多年以來,杜某和陳某時不時外出“恩愛”,倆人間的開房記錄,居然有380多次,其中不乏一些高檔酒店。
而記者向一位熟悉此案的知情人士了解到,杜某的資金去向是很關鍵一個證據,警方確實查詢過杜某的住宿記錄,朱老板說的這個數字基本靠譜。
“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過生日。”朱老板還有些憤憤不平地說,他聽說杜某過一次生日,花費上萬元。
自首時她懷孕了,反口說與小男友無關
“超市到最后,明明有東西賣出的,卻沒有利潤看到,甚至連資金也快運轉不動了,我暗地里找人調查,這才揪出了杜某。”朱老板說,他原本打算杜某和陳某把錢歸還,他就不追究倆人責任了。
此時,為自保,杜某和陳某翻臉了。
據朱老板介紹,杜某一口咬定曾給了陳某一筆錢,這筆錢有5萬元,可陳某矢口否認,杜某于是說出這筆錢當時具體放置地點,陳某最后沒撤,只好認了。此外,杜某還說跟陳某一起去香港、海南等地旅游,都是她掏的錢,陳某應該也要承擔一部分。可陳某表示,自己并不愿意去,是杜某邀請他去的,怎么反而讓他也出錢。
倆人為此大吵一架。接著,陳某說要出去湊錢,結果一去不回。
杜某稱,陳某“逃”走后,公司說不會讓陳某這么好過,要報案,而一旦報案肯定會扯到她。
于是,杜某去投案。
“公司讓我把責任盡量推到陳某身上。”法庭上,杜某說。
讓朱老板沒料到的是,隨后,劇情大逆轉,杜某因為懷有身孕,取保候審。而陳某在律師的安排下,去投案。杜某再進去時便翻供稱,陳某與此事無關,他并不清楚錢款來自何處。
朱老板猜測,杜某取保候審在外時,應該與陳某有了接洽。很可能是陳某做出照顧杜某家人等許諾,導致杜某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