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旅游局:
已派人手調查 會嚴肅處理
昨日上午,記者向西雙版納州方面了解,西雙版納州委宣傳部副部長段金華介紹,已經看到微信上的視頻,并將視頻資料和情況轉到版納州旅游局處理。他說,因為不能看出視頻中游客的旅行時間、線路、旅行社等信息,只有讓旅游局去調查后才能做出處理。
隨后,記者電話采訪版納州旅游局局長起永疆,他表示,已經安排人手在調查處理,將會嚴肅處理這起強行讓游客消費的行為。段金華也表示,強迫消費者購買商品的行為直接違反法律,只要旅行團隊進入版納,按照屬地管轄原則,版納旅游局方面就有查處管理的權限。版納旅游局稱,該導游是昆明導游,已向省旅游執法總隊反映。
昨日中午,起永疆通過短信再次向記者回復稱,初步核實的情況是:該名導游是昆明的導游,他們在走完大理、麗江回到昆明進店購物,進完珠寶店后,出來再進黃龍玉店,按照行程,當晚的旅行終到站是西雙版納,其它信息還在調查核實中。起永疆表示,視頻中的事件也已向云南旅游執法總隊反映。記者再次致電省旅游執法總隊,據接訴電話方面的工作人員表示,因現在是五一期間,收假后將由專門的部門負責處理。
多年來,旅行社、導游強行消費者消費的行為在云南屢屢發生,旅游管理部門屢禁不止。
在2014年1月份,為了規范云南省旅游市場秩序,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聯合云南省監察廳、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云南省宗教事務局、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道路交通運輸管理局、云南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云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十個部門,還聯合下發了《關于貫徹實施整治旅游市場突出問題的通知》,通知中規定了“十五不準”,來維護云南的旅游環境。
今年1月份,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也正在嘗試推行導游市場準入、退出機制,其中明確導游人員的歸屬問題和規范導游勞動用工機制,同時建立導游薪酬機制等。按照草擬的方案計劃,用半年左右的時間在大理、麗江試行這樣的制度,而今年5月份將把導游的用工、薪酬管理制度在全省鋪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