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男子徐某的家屬表示,現在正在準備給孩子辦理后事,實在沒有心情想其它問題,但他覺得,孩子所住地下室的房東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認為,房東可能并不具備租房的手續,而且用模板隔開出租顯然是不妥當的。
說來奇怪,出事后,地下室的房東從未漏過一面,房東是誰,小區里面的居民也都全然不知。而記者通過網絡查詢,找到了這個小區出租地下室的廣告,試著撥打了上面的聯系電話,對方已經停機。
記者來到鎮江路街道辦事處,希望能夠在這里查詢到房東的信息,街道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出租的兩棟樓獨立于小區,信息混亂,他們并不掌握房東的信息。
律師王建華表示,房東出租的房屋應當是適合居住的房屋,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但具體還有待進一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