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英表示,在與黃濤多年相處過程中,自己為對方提供多次錢財消費或外借,前后累計不下二十萬。2013年10月27日黃濤所寫的欠條顯示,“今借劉英現金貳拾萬圓整,月息2分。借期1年。”
不久前劉英被查出肝癌,雙方關系交惡。劉英說,作為將死之人,只想能要回這部分錢留給孩子。
“組織上該咋處理咋處理”
11月24日,徐州大雪。中午時分本報記者見到了如今病休在家的黃濤,他向記者確認了這些保證書確是他所寫,但黃濤表示,公章并非自己加蓋,所寫借條也屬脅迫。
據黃濤介紹,自己和劉英的關系不到八年,大約有六七年的時間。黃濤承認,確實是在跳舞時與劉英相識,但他否認自己強暴對方,“有天她給我電話,說請教法律方面的事,我就去了她家。她就開始調戲我,經不起調戲,隨后發生了關系。”
黃濤說事后自己就后悔了,“想閃,但后來就躲不開了。”自稱被對方黏上了的黃濤表示,只要女方一打電話,自己就必須立即過去,“不去不行,一天不去都不行。”黃濤舉例說,2010年春節期間兩人有近十天沒有見面,本以為事情能夠冷卻,未曾想節后第一天上班就被劉英逼問,為什么沒有聯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