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濤自述,因為害怕單位和家屬知道此事,他開始寫保證書安撫才貌都不出眾的對方,“作為庭長,有次拿著公章做報表,寫完了之后她偷蓋的。”在黃濤印象中,加蓋公章的保證書只有一份,對于三份日期不同保證書都加蓋有公章一事,黃濤表示自己并不知情,“那我就不知道了,不是我蓋的章。保證書有的寫了好幾遍,我跟她能有什么感情?”
提及雙方所拍攝的婚紗照,黃濤表示是被騙去拍攝的。“劉英說表姐給了個免費攝影的機會,拉我去拍合影,到了之后我才發現是拍婚紗照。”
至于二十萬元借條,黃濤直言是被脅迫的。“給劉英寫的欠條有一二百萬了吧,還給她哥哥寫了一個二十萬的。但沒有打款記錄有欠條也白搭。再說,她哪有那么多錢?”
黃濤表示,今年夏天自己曾起草了書面材料向組織交代自己“誤入歧途”一事,但始終沒有勇氣。他說將馬上向單位說明情況,“組織上該咋處理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