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風X7與路虎極光有著極高的相似度,2015年12月及2016年3月路虎兩次在北京發起針對陸風X7的訴訟。
盡管捷豹路虎宣稱已經向北京的一家法院提起了訴訟,然而這起維權案件的前景卻并不被看好,因為陸風X7手握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外觀設計專利。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公眾查詢平臺,我們可以查到陸風X7的外觀設計專利。根據專利登記簿顯示,陸風汽車是在2013年11月6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越野車(陸風E32車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2014年4月2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了陸風X7的外觀專利申請,專利號為ZL201330528226.5,目前專利權仍處于有效狀態,也就是說,陸風X7的外觀設計專利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
針對江鈴的外觀專利權,專利復審委員會對路虎及其設計師提出的兩件無效請求合并做出第29146號決定,針對路虎的外觀專利權,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第29147號決定,判定二者皆無效。
判定依據是這樣的:
專利法第24條規定,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不喪失新穎性。
問題來了,“路虎攬勝Evoque”在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舉行的廣州國際車展公開展覽,它應該在2011年6月21日前申請專利,結果,路虎在2011年11月24日才申請專利,也就是說,申請晚了,那就喪失了新穎性,變成了現有設計,這個專利就是無效的。
當然,“雙方專利無效”只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專利的判定,至于雙方的訴訟,還要看二者在法庭上的交鋒。不過,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依法判定來看,既然雙方的專利都無效,陸風抄襲路虎的說法就不存在了,因為雙方采用的都是“現有設計”,就像不同的生產商都生產圓形且一個尺寸的籃球一樣,不同之處只是體現在商標、用料和價格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