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夠理解女性的這種態度,畢竟一見鐘情的搭訕是罕見的,多數時候MM只是覺得對方還算有些眼緣,愿意為下一步的了解留個機會而已,但在確定好感之前彼此的關系都不能算是朋友。而目前的社會習俗,打電話一般是親人朋友或者同事客戶之間的一種行為,搭訕認識的人其實屬于陌生人之外的第四種人。
最后一個選擇短信的原因純粹來自于個人的生活理念。我很少對別人一見鐘情,所以也不會把一見鐘情投射到對方身上,認為MM會輕易對自己另眼相看。即使我們在大街上認識了,甚至后來又見過面吃過飯,但她還是她我還是我,她的生活空間我不會輕易介入。但打電話怎么著也有點兒不容分說的味道,所以就算有效果也不是我的風格。
我不是她的朋友和客戶,準確定位就是陌生人之外的第四種人,我喜歡這種身份正如我喜歡搭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