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方案,在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城市的城區范圍內,負責對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的主體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以及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相關企業。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強調政府主導,堅持循序漸進、因地制宜。”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副巡視員馮良說,生活垃圾分類不能一蹴而就,首先要在有條件的地區對企業和公共機構實施強制分類,對居民則以引導分類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