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提出推進六大民生工程,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位列其中。會議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關系13億多人生活環境改善,關系垃圾能不能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要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
根據方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于今年年底前制定出臺辦法,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強制分類的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