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在審議中表示,日本1999年才加入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因此之前發生的慰安婦問題與此次審議無關。此外,日方已通過“村山談話”表示了道歉和反省。
2007年CAT在第一次報告書中指出,針對慰安婦問題日本政府未實施賠償;日本政府否認慰安婦相關事實等,并未履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而聯合國主管社會經濟事務的委員會(CESCR)21日在主頁上刊登了“第三次日本國家報告書審議結果”,建議日本政府在全民范圍內開展慰安婦問題相關教育。
聯合國的人權相關公約共有9個,韓國加入了其中7個。其中CAT、CESCR、《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4個公約與日本慰安婦問題有關。韓國政府通過這些機構與中國、朝鮮等一道敦促日本解決慰安婦問題,而這些機構也通過對日本的審議報告敦促其負起法律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