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結婚,我一向是很謹慎的,這不是兒戲。我和妻子結婚之前,妻子就曾經告訴過我,她媽只有這么一個女兒,而且她父母早已經離婚多年,要是結婚的話,她媽必須和我們住在一起生活,這樣她才放心,順便也好照顧母親。對于妻子的這些話,我是一萬個同意,照顧和孝敬父母本就是我們做兒女的應該做的事情,可是后來發生的一些事情,漸漸地改變了我對岳母當初的看法。
在我們決定要結婚的時候,我們倆人非常激動,女友也是強烈要求,說現在到了把我領回家讓她媽看看的時刻了,于是我買了一些禮物,和女友一起去她家里。到了女友家里之后,我才發現,她家的房屋十分氣派,外部裝修以及內部擺設很豪華,這讓我隱約感受到女友不一般的家世。
想起自己貧困的家庭,我深深感覺到我配不上女友,可是當我坐下來和她媽聊天的瞬間,我就感覺到我的想法是錯誤的。從她媽說話的態度以及語氣上,能明顯的看得出來,她不討厭我,而是很喜歡我,說只要我能給她寶貝女兒幸福,就同意我們的婚事。就這樣,沒有費多大力氣,她媽就接受了我。
我們婚后的生活是幸福的,妻子剛開始懷孕的時候,我就全部包攬下了所有的家務活,我也學會了炒菜做飯。每當妻子吃著我親手做的飯菜時,我內心的愉悅之情難以表達,此時此刻只剩了幸福。
孩子出生后,我和岳母一起照顧孩子,因為妻子要坐月子,還要上班,很辛苦。所以我就為妻子向公司里請了2個月的假期,這樣也可以使妻子不至于很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