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作家馬克吐溫有一次在教堂里聽牧師演講,他覺得牧師講得很感人,就準備捐款,并掏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錢。過了十分鐘后,牧師還沒有講完,他有些不耐煩了,決定只捐一些零錢;又過了十分鐘,牧師還沒有講完,于是他決定一分錢也不捐。到牧師終于結束了長篇演講時,馬克吐溫由于氣憤,不僅未捐錢,相反,還從盤子里偷了兩元錢。
馬克吐溫為什么最后會氣憤,不僅沒有捐錢,反而還偷錢呢?顯然是因為牧師講得太久了!牧師的話無論多么動聽與感人,但如果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嘮叨個不停,仿佛要把人的耳朵一下子灌滿似的,再耐心的人也會心生厭煩!
我們是不是也犯過牧師一樣的錯誤呢?當孩子有意無意犯了個令你氣憤的錯誤時,你是不是批評了一次、兩次之后還覺得不夠解恨?或者懷疑孩子是不是記住了你對他的批評、教育?為了確保他以后不再犯同樣的錯誤,你又繼續苦口婆心地講解為什么不能這樣做的原因,或者干脆再批評幾次讓他長記性,好像只有這樣你才盡到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