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 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官微發布一起案件播報,演員黃奕訴黃毅清名譽權、隱私權糾紛案一審勝訴,黃毅清被判向黃奕公開致歉并賠償黃奕各項損失共計133500元。
案件播報稱,在和平離婚并且已經確定子女撫養問題的情況下,黃毅清以探視權為由,利用某微博賬號持續性發布涉嫌侮辱,誹謗黃奕的文字,公開透露并上傳黃奕的相關隱私,甚至對其進行惡意人身攻擊,明顯屬于嚴重的貶損黃奕人格的行為,故依法判處黃毅清10萬元撫慰金及訴訟合理支出33500元。
此外, 律所還受黃奕所托,提醒網友:“網絡世界并非法外之地,不明真相的盲目參與,只會助長網絡暴力。”網友們紛紛表示認同,“黃毅清黃奕二人打了針鋒相對了這么久,是該做個了結。”
黃奕與黃毅清二人從離婚至今已經三年有余,為了撫養權、探視權爭論不休,撕逼大戰從未停過。
早前,黃毅清曾就女兒感冒兩個月未好而公開指責黃奕“做人別太過”。此外,黃毅清針對黃奕和保姆對孩子的冷漠,也公開指責黃奕,并叫板“哪怕世界上有再多的父親離婚后不管不顧孩子,這種遭遇都不會發生在我女兒或者我任何以后的孩子身上。”并怒懟網友“別借題發揮”。同時他也表示,“如果女兒在爸爸這里受到任何委屈回去媽媽那里告狀了,那是做父親的失職,請隨意公開指責我,我一句不會反駁,保證低頭認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