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亂發生至今,警方拘捕了66人,其中40人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均以禁足旺角指定區域為條件獲準保釋,其中一名15歲少年還要被宵禁,案件全部押后。另有1人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也以禁足為條件獲準保釋,案件也押后。
被捕者中約20人為“本土民主前線”的成員或義工。
40名被告包括:黎文浚(27歲,無業)、陳熹汶(28歲,無業)、曾昭宇(35歲,記者)、梁天琦(24歲,學生)、黃家駒(25歲,售貨員)、李諾文(20歲,無業)、李培浩(20歲,回收工人)、盧建民(29歲,無業)、陳宇基(20歲,補習老師)、陳卓軒(27歲,廚師)、陳柏洋(30歲,侍應)、吳挺愷(24歲,無業)、何肇彰(21歲,文員)、卓羚釬(32歲,無業)、曾建恒(20歲,學生)、陳浩文(17歲,兼職侍應)、許嘉琪(22歲,學生)、麥子晞(19歲,學生)、顧博謙(19歲,學生)、陳和祥(70歲,無業)、莫嘉濤(17歲,侍應)、李倩怡(17歲,學生)、薛冠輝(31歲,無業)、陳紹鈞(47歲,無業)、王皓升(28歲,侍應)、鄧敬宗(27歲,運輸業)、陳冠锜(19歲,無業)、李卓軒(19歲,無業)、黃世杰(32歲,侍應)、連潤發(25歲,工人)、莫柏軒(26歲,地產中介)、張展滔(23歲,學生)、陳遨天(23歲,無業)、王學舜(39歲,廚師)、薜達榮(32歲,廚師)、孫君和(27歲,旅游中介)、林淳軒(22歲,學生)、容偉業(32歲)、霍廷昊(23歲,無業)、15歲初中男生。
40名被告中,有80%是30歲以下的年輕人。
香港警方:這是有組織有預謀的暴力事件 將調查幕后組織者
香港警方稱,旺角暴亂是一場有組織有預謀的“暴力事件”。警方會全力緝拿“暴徒”歸案,繩之以法,同時調查幕后組織者,跟進相關市民投訴。
在警方內部,一線警員對目前的安全狀況以及應對策略并不滿意。
被示威者以磚頭、玻璃瓶、木板等硬物襲擊的前線警員向《南華早報》表示,他們對于高層非常失望,認為上級的安排部署導致超過90名警員受傷。
網上更有流傳被指是前線警員的內部短訊,里面列出了“20項”不滿和質疑,指暴亂當天指揮混亂、裝備未能動用、對高層包括警務處長不滿等。
“交通警裝備最少,但他們在最前線面對有武器的暴徒。簡直是笑話!”
“那晚比占領運動期間的任何一晚都要糟糕十倍。我們為什么沒有用催淚煙?”
警務處長盧偉聰也對此解釋道:(行動部署指揮)應由現場執勤指揮官判斷,該指揮官亦需承擔后果。他又解釋不放催淚煙是避免激發更多人參與,起初采“拖”字訣,再由速龍小組支援。
盧偉聰12日也承諾將檢討事發當晚的行動部署。16日上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警方對于旺角暴亂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