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某,女,37歲,蒼南縣靈溪鎮人,某政法學校畢業后就加入警隊,同事們都稱她為蒼南縣公安局“最美麗的警花”。
事發當時,汪某某在蒼南縣靈溪鎮老參茸市場停車場開門上車的時,被守候多時的施正贊等人將其強行控制在車內,由施正贊駕駛著這輛價值40余萬元的寶馬轎車,逃離現場。
浙江蒼南奸殺女警案始末細節
接警后,警方經過連日偵查,在福建省福安市境內,成功鎖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行蹤。
在兩地公安機關密切配合下,于2010年10月9日凌晨零點左右,在福建省政和縣境內,截獲了該案的失蹤車輛,并先后抓獲葉長鋒(男,1986年出生,蒼南縣靈溪鎮人)、吳正查(男,1970年出生,蒼南縣靈溪鎮人)和施正贊(男,1978年出生,蒼南縣漁寮鄉人)等3名歹徒。
經審訊,3名歹徒在逃離途中,發現了汪某某的警察身份,在劫取汪某某身上現金1870元、銀行卡,逼問密碼后在ATM機上取現2700元后,3人商議決定殺死汪某某。
施正贊等人驅車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鎮尋找埋尸地點。在前岐鎮鳳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邊處,葉長鋒、吳正查利用鋤頭和畚箕挖坑,準備掩埋汪某某。在此期間,施正贊強行與汪某某發生性關系。
隨后,施正贊等三人采用扼頸、勒頸方式將汪某某殺害。在掩埋過程中,為確保汪某某死亡,3歹徒輪流使用鋤頭擊打汪某某頭部。
在朋友的眼中,汪某是一個幸福的女人:有一個令人敬佩的職業;有一個能干的丈夫;更有一個聰明伶俐的女兒。在同事們看來,外貌出眾的她是蒼南縣公安局“最美麗的警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