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默容留他人吸毒判刑多久 張默為什么只判6個月 張默什么時候能出獄
張默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張默在2014年7月29日被警方查獲,今天早上,北京海淀法院對此案做出審判,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檢方稱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張默在最后陳述時表示,其每一天都在反省錯誤,以后再不會犯了,將盡力彌補對家人和關心他的人的傷害,他錯了。張默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出具的證據均予以認可。公訴人認為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張默表示認罪,希望從輕處罰。根據我國《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今日獲刑半年,推測將于1月29日零點獲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