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過撞車碰瓷,卻沒有聽說過強奸碰瓷。最近一名女子報警稱3年被強奸257次,開房后敲詐男子超百人。該女子是自愿開房,為何還要敲詐其他人呢?
2015年4月20日,據媒體報道 1月初,一名段姓女子以碰瓷為名,進行敲詐,被當地的公安機關抓獲。該女子與一名姓邱的男子開房,開房后該女子拿走了男子的首飾以及錢財。女子以被邱某強奸為名,向當地公安機關敲詐。
據了解,該女子三年內先后報警257次,每次報警都以強奸為命名。被該女子敲詐過的男子上百人,大多數都是有一定經濟基礎的男士。目前,該女子涉嫌敲詐勒索,已經被當地公安機關拘留。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女子3年被強奸257次純粹是敲詐勒索賣淫,卻為何頻頻報警呢?難道不怕被抓嗎?現在好了,沒有坑爹成功,先把自己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