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機構認為,燃煤排放是大氣中砷的主要來源之一。根據統計數據,京津冀地區2011年煤炭消費量達到38420萬噸。其中僅河北省2011年的煤炭消費就超過3億噸,占到京津冀地區的80%,超過歐洲第一大經濟體德國。
兩家機構建議,依據2012年10月國務院批復的《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環保部應盡快出臺國家有毒空氣污染物優先控制名錄,完善有毒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標準與防治技術規范。在此基礎上,加強對各個地區PM2.5攜帶的有害物質的成分與來源的研究。在降低PM2.5濃度的同時,對于PM2.5中的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污染防治工作也應被重視。同時,盡早設置京津冀地區的煤炭消費上限,否則整個京津冀地區的空氣質量將很難有明顯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