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請了長假,去追尋落難的陳新。路途上我們結伴而行,我倆像一對度蜜月的新婚夫婦一樣充滿溫馨和幸福。
回來后,我立即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對黃起超表示,只要他同意離婚,一切財產都歸他。也許我們母女倆對他來說是個累贅,加上如此優厚的條件,黃起超同意了。
我和陳新成了一對患難夫妻。
或許是命中注定的吧,婚后沒過上幾天幸福日子,痛苦便像蝎子一樣開始吞噬我的心。自從陳新在外面闖蕩回來后仿佛變了個人,他不僅好吃懶做,還沾上了流氓習氣。和我做愛時,一點也不體貼我,像個性虐待狂般咬我,用指甲掐我,把我折磨得疼痛難忍,他卻哈哈地浪笑。這笑聲陰森恐怖,常把熟睡的女兒驚醒,也使我毛骨悚然。我害怕和他做愛,但越害怕他就越想做。我反對他用這么下流的方式對待我,他卻置若罔聞,仿佛只有這樣他才覺得刺激快活。我懷疑他心理變態,讓他去看醫生,他卻惱怒地打了我一耳光。更叫我不能容忍的是,他買來—些性用具,學著黃色錄像上的樣子對我進行性折磨。我覺得他好陌生。氣憤、羞辱、冤屈如同毒蛇緊緊纏繞著我,使我備受煎熬,身子瘦得只剩下一層皮。我忍無可忍,又一次向法院提出離婚。
我渴望愛,卻不知什么是真愛;我企求愛情的幸福,卻屢屢踩響了圍城里的地雷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