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凌晨,王寶強宣布離婚,聲稱因妻子馬蓉出軌經紀人宋喆,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系,震驚娛樂圈。王寶強聲明中指出:馬蓉與我經紀人宋喆的婚外不正當兩性關系,嚴重傷害了婚姻、破壞了家庭,鄭重決定解除我與馬蓉的婚姻關系,同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據了解,馬蓉出軌或不影響財產分配。
微博認證為律師陳勇的“電商律師勇哥”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寶寶的離婚聲明。該網友指出,微博離婚沒有法律效力,若馬蓉、宋喆沒有同居,財產依舊只能平分,出軌只能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原因,不得作為少分財產的法定理由。另外,該網友還認為王寶強的聲明別有用心,“離婚并非光彩事情,即便在有些糜爛的娛樂圈,也無需大告天下,偷偷摸摸辦理離婚手續,你好我好他好就行。”
對此,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湯律師,對方表示“出軌不影響財產分配,婚姻法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如果馬蓉出軌為真,王寶強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也有可能影響馬蓉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因為子女撫養必須考慮和誰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
而在今年3、4兩個月份,王寶強的公司寶億嶸影業曾發生過兩次股權轉讓,王寶強成為公司唯一自然人股東。湯律師表示“股權尚在王寶強名下,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生產經營的收益都屬于共同財產”。北京寶億嶸影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20日,注冊資本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馬蓉,經營范圍包括電影攝制、電影發行、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等。寶億嶸影業還是樂開花影視傳媒無錫有限公司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