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傍晚,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接報案人王女士報案稱:她的女兒在老師錢某家中補課時,被錢某采用強吻部等方式傷害。接警后,警方迅速行動。
當日,被害人小星去錢某家中補課。錢某故意安排她到一間臥室里讓其獨自看書,等其他學生全部離開,錢某便獨自留她下來補習到九點半。當小星整理完書包準備離開時,錢某一把抱住小星開始親吻,小星手足無措,她用力地想要推開錢某,但此時面目猙獰的錢某惡狠狠地告訴小星不要動,小星十分害怕,力氣也不夠大,無法反抗錢某。一會后,錢某放開手讓小星回家,他威脅小星回家后不要告訴媽媽。驚恐萬分的小星只能答應便趕緊跑離錢某家。
身心受到折磨的小星回到家后立即將此事告訴了媽媽。聽聞女兒被老師猥褻,氣憤的王女士在了解了詳細的情況后,立即聯系錢某,要求其解釋整個事情經過。但錢某一直拒絕提供,無奈之下,王女士遂報警。后警方通過偵查將錢某抓捕歸案。
據悉,錢某是某民辦中學簽約的老師,到案后一直否認自己對被害人小星的猥褻行為,還辯解是被害人小星“誘惑勾引”自己。
為了有力指控犯罪,戳穿錢某的謊言,司法部門展開了調查。針對錢某的辯解,承辦檢察官引導偵查機關收集被害人在學校的品行表現證據。同時,檢察機關又加強了對被害人案發后的心理咨詢和心理測量材料的調取。在大量證據面前,錢某的謊言被一一擊破,最后錢某部分承認了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