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增新等人為何反對公債募款?
軍政府發行公債后遭到了各方反對。如支持護法的國會議員張伯烈就認為“軍政府之有如此借款過巨,足以失天下人心者也。”南方發債也不可避免地遭到了北京政府反對。亦有新聞報道稱:“大總統以孫文現在廣東,以中華民國軍政府名義發行公債,辱國害民,莫此為甚,決計頒布明令,通告國人以免被其所騙。俟得段合肥同意后此項命令即可發表。”
11月13日北京政府財政部通令各地嚴禁購募,并稱倘有私行應募,將來政府概不認償。上?h沈知事接江蘇財政廳來電后,立即嚴密偵查,保證所轄境內無南方發行公債事情發生。同時政府亦要求各地嚴密偵查,嚴加防范。新疆督軍楊增新亦來電稱孫文派人來新向官場售募債券,業已驅逐并通告各界勿受其欺騙。同時還致電外交團請其通告僑民切勿使用,并聲明政府對于孫文所發行之公債票不負責任。1月14日外交部亦致電駐京各國公使召會轉告各該國僑民勿購此項公債。
同時北京政府財政部與陸軍、外交部溝通認為,南方私自發債未向外交團聲明,因此將來決不承認,并向日使聲明以免將來糾葛。1月14日外交部還致電上海交涉員稅務處,要求海關一律禁止孫文發行的公債票。《孫中山賤賣公債票》的新聞以及筆者在國圖所見“孫文發售債票案”的往來函電正是這一過程的具體體現。
天津《大公報》1918年1月4日報道《孫中山賤賣公債票》
將視野放遠一點,就南北政局來說,孫中山領導的南方軍政府困頓重重,而北方主政的段祺瑞卻籌措大量借款推行武力統一計劃。北京政府以各種名目向日本政府借款8次,共三億八千六百萬日元。此后還繼續進行軍械借款。對此情形,南方非常國會曾致電代總統馮國璋,對于違法借款要求依法拒絕。國會亦向全國通電:誓以多方抵抗,使不成事實,群策群力,共抨擊焉。為了阻止日方借款,非常國會還致電日本首相,要求日方嚴詞拒絕以表兩國親善。另一方面孫中山又致電籌款人員,“最近段賊軍械借款,不惜全國兵權全歸外人之手……第軍餉之需,待濟良巨,當此功在垂成之際,尤望速籌巨款,陸續匯來,以應軍用。”
然而,北京政府發行公債仍在繼續。1918年初發行七年六厘短期公債,用于歸還中、交行欠款與整備金。護法軍政府從政治、外交上對這一行為進行了抨擊。孫中山以軍政府大元帥名義致非常國會和西南實力派等,發布《反對北京政府發行公債通電》指出“王克敏等假七年公債蠹國肥私,種種黑幕,實堪發指。北京非法政府根本違法,絕對無發行七年公債之權。此項公債,非法政府藉以供其殘殺國人,我國民自應一致反對”。在3月15日連續召開三次會議后,提出了一致性的看法。要求北方政府取消七年內國公債、中交兩行或人民收受所擅發七年內國公債票,概作無效。并且通告各省民政長官,所有應解賠款不經國會議決用途,不得擅動。3月18日南方軍政府公布了《取消北京政府擅定之公債條例等決議案令》。決議案認為北方擅募巨額公債與約法相違背;同時還壟斷發行、侵蝕國庫、欺罔商民。國會非常會議議長吳景濂、成都督軍熊克武也先后發表通電反對北方違法私自發債。
《非常國會請取消公債電》,《民國日報》191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