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貿易的情況,很多人都表示在大陸做生意,臺灣的生意人必須遵守規定!而近日藝人黃安表示臺灣出口貨物到大陸畢竟寫中國臺灣,否則就要被退貨,至于這事情的真假,有好事者就已經先行去詢問了,最后證實是真的,而且這項規定從1999年就已經開始實施了!
今天(17日),藝人@黃安 發文稱“臺灣出貨到大陸,必須寫‘made in Taiwan,China’,China不寫的話退貨”,并轉發了網友@上帝之鷹_5zn 發布的一張15日的郵件截圖,郵件內文稱“上周深圳發生幾筆原產地為臺灣的貨物,打印標簽為‘made in Taiwan’,被要求刪單,退回臺灣,重新發貨”。
對此,觀察者網17日求證了深圳海關,深圳海關工作人員回應稱:海關總署明文規定,“對進出口貨物及其包裝上帶有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內容的,不得進出口”,但對于違反規定者是否會被退貨并不清楚。
深圳海關“12360”熱線工作人員17日下午稱,對于原產地為中國臺灣的貨物,其標簽應寫明為“中國臺灣(Taiwan,China)”,不可以只寫“臺灣(Taiwan)”。
深圳海關工作人員稱,根據海關總署令第43號的規定,“對進出口貨物及其包裝上帶有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內容的,不得進出口”。至于違反規定的貨物是否會被退回,該工作人員表示處置方法并無明文規定,對于網友所稱“上周有貨物因此被退回臺灣”一事也并不清楚。
但該工作人員強調,只標明 “Taiwan”沒有體現“China”一般是不能夠進口或出口的,此項規定自1999年施行至今從未改變。
與此同時,細心的網友發現,網絡流傳的郵件截圖上,聲稱“海關最新通告”的發布日期疑似為2019年9月。
其實,早在去年9月,就有“海關發布類似新規定”的消息在網上熱傳,時任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的馬曉光于去年10月1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對相關問題做出了回答:“我們對兩岸貿易中關于產地證、進出口貨物標簽的管理政策,已行之多年,沒有改變。”
臺灣中天電視臺記者:
請問發言人,臺商向媒體反映,有遇到一些困難,尤其在MIT、Made in 臺灣后面要加上“China”,請問發言人有何看法?
馬曉光:
我們對兩岸貿易中關于產地證、進出口貨物標簽的管理政策,已行之多年,沒有改變。
所以臺灣的臺獨分子們,還是不要掙扎了,乖乖接受祖國的統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