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手還能挽回嗎
這個就要看情況了,一般分三種:
1、 我再也不想看見他了
選擇再也不想見的女人,大約是這段感情經歷太過深刻,分手后不想再揭開舊傷疤,想讓傷口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愈合,可以再次尋找屬于自己的感情。這種事值得肯定的。凡事想清楚了,做了決斷,對自己對他人都無憾。如果只是為了面子,為了堅持那句“不吃回頭草”而選擇不想見的人,我們不贊同。因為是不理智的決定。
2、 藕斷絲連,兩人再見亦是朋友
有些人說,真正愛過,就不能當朋友。有些人說,其實我們當朋友比當情人合適。有一種情侶是分開之后還藕斷絲連的,名義上是朋友關系,實質呢?可能未必。
3、 是一開始不想見,后來覺得還愛著,能回頭就回頭吧
一開始不想見是因為心中有怨。因為怨恨而分手,分手后這種感覺還不能消除,反而慢慢地轉化成為當初戀愛的甜蜜。
在分手后才意識到自己錯失珍寶的人并不少見。雖然,我們時差聽到要珍惜當下的諫言,但是依然不以為然,要緊關頭把寶貝弄丟才來著急。但是分手后不是每一對都會有機會復合的,也許有一方是真正放下,另一方只能飲恨并祈求自己盡快走出分手這個泥潭。